[2014.2.21]乌审旗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材料之四
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 2014年2月21日在乌审旗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审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伊达木
各位代表:
我受乌审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旗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抓重点、议大事、强监督、促发展。全年共召开主任会议9次、常委会议4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项,组织集中视察调研活动5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48人(次)。实现了“议政入木三分、建言真知灼见、监督立竿见影”工作目标,为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作出应有贡献。
——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工作监督更加有力。紧扣旗委工作中心,强化工作监督,努力在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稳中向好中主动作为。一是围绕中心促发展。结合全旗大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农牧业提质增效、城镇完善功能、文化旅游提档升级等重点工作,多次组织市旗两级人大代表深入到工矿企业、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察实情、出实招、鼓实劲,为推动旗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凝聚了力量。深入开展“一府两院”半年工作调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草牧场破坏、乱垦乱植等9个方面重点问题逐一督办、跟踪问效,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活动。二是强化措施保民生。审议批准旗人民政府追加2013年各部门支出预算11.08亿元,调整年初支出预算1.85亿元,保障了民生投入和重点领域支出,控制了政府债务规模,规避了财政风险。集中开展全市9个方面26项惠民实事和全旗10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视察活动,在推动落实中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三是回应关切促和谐。从社会普遍关心的教育、食品安全、房地产、民间借贷等问题入手,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检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工商物价、城市管理、医药卫生等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立足本职,常抓不懈,法律监督更加有效。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为和谐乌审建设营造好环境、集聚正能量。一是维护公平正义。专题听取“两院”工作报告,督促“两院”加大对土地、草牧场纠纷案件和非法融资案件的查办力度,为全旗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组织5名常委会委员和20名人大代表多次旁听并评议法庭审判。对公安、信访等部门工作进行常态监督指导,有效打击了犯罪,匡扶了正义,推动了“平安乌审”建设进程。二是推进依法行政。督促相关部门制作以案说法电视节目,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切实推进依法治旗进程。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各类执法检查5次、调研8次。着重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预算法”、“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旗进一步贯彻实施。三是化解社会矛盾。始终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化解矛盾、增进和谐的重要窗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对重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常委会领导靠前指挥,信访机构跟进督办,促使相关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件(次),接待来访群众80多人(次),9件情况反映属实、诉求合理的来信来访得到妥善解决。
——搭建平台,激发活力,代表履职更加有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参与一线、献计出力”工作思路,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一是丰富代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检查活动。2013年,已有10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了常委会议,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推行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常委会上对两名旗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进行了评议,规范了代表履职行为,增强了代表履职热情。二是督办代表建议。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推动政府工作和保障代表权利的重要途径,选择部分重点意见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督办,责成相关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办理时限,凡是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从速解决;因政策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和原因。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提的26件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开展“双联”活动。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这一主线,坚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活动。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旗人大代表,多次深入到选民中开展“问政于民”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45条,为旗委、政府科学施策、民主执政,集聚了民意,畅通了渠道。
——自加压力,注重建设,职能履行更加有序。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以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专家辅导、干部讲堂、外出培训、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在开展执法检查和审议专项报告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进行深入学习,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突出效能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退和公车治理,从日常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方面入手,制定出台《乌审旗人大机关工作制度手册》,严格规范管理,“三公”经费明显降低,机关效能显著提升。三是狠抓作风转变。配合市人大机关扎实开展“三到”服务活动,帮助农牧民解决了部分生产生活难题;深化拓展 “3+1”互助共建活动,在春种秋收时节,组织机关干部多次深入到联系点与困难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为他们送去帮扶资金6.6万元;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苏里格社区投入物资资金8.66万元,与社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双重约束的反腐防线。注重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基层人大工作趋于规范,富有活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下行态势,旗人大常委会与全旗人民一道上下同欲、砥砺奋进,绿色乌审建设步履稳健、铿锵有力,人大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有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一府两院”的有力配合,离不开全旗人民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全旗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风正一帆悬,扬帆正当时”。当前,我旗正处于重大机遇期、改革攻坚期、动能释放期。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需要全旗各级机关、各界代表、各族群众同心同德、开拓奋进。人大机关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手段、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的融入发展,推动工作,赢得支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我旗加速释放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潜力、全面建设更加美丽富饶的绿色乌审的关键一年。旗委十四届八次全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明确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着力在推进改革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科学发展上体现新作为,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探索新方式,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今年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旗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旗委十四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旗委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敢于监督、锐意进取,为实现“富民强旗,走进前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对照上述要求,全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改革创新”新需要,强化监督重实效
立足旗委重点建设“四大基地”工作定位,突出重点抓大事。对旗政府提交的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并围绕这些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使旗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旗人民的共同意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大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修改我旗重大事项决定权规定,不断探索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强化刚性监督方式的运用频率,对政府下决心推进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将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食品药品、民政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促进旗政府及被评议的相关部门增强发展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权力,积极改进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统一原则,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维护和实现好党委的意图。深入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公仆意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和“监督法”有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和审计监督。有序推动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适时开展部门决算公开试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推动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真切回应“法律监督”新期待,促进公平匡正义
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进一步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加强司法监督,注重对法院关于涉及民生案件审判情况的检查,支持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防范工作,支持检察机关大力度打击职务犯罪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主动介入政府各项规范文件制定、论证和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特别是要办理好人民群众关于行政执法、司法公正方面的信访案件,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三、努力拓展“为民代言”新渠道,凸显主体彰民意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为人民代言”的法定职能。优化代表小组设计,建设好“代表之家”,进一步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和内容,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庭庭审、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多渠道听取代表意见。常态化组织代表参加各项听证、论证、测评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表达。创新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方法,运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架设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快捷通道。开展“好议案、好建议”及“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充分调动代表提议案、建议和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的积极性。推行“中心发言人”制度,年初定题目、定人员、定时间,让每位中心发言人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切实改变过去常委会会议对议题“议而不深、议而不透”的现状,增强委员们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感和光荣感。组织好代表向选民述职和代表接待日活动,不断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建立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主任信箱”、“民意热线电话”等通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全面树立“奋发有为”新标杆,提升效能激活力
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思想,加强自身建设,拓宽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深入钻研“监督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使审议监督工作真正监到关键处、督在点子上。按照旗委总体部署,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3+1”互助共建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人大工作实际出发,突出作风建设重点,在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一线标准、一线状态、一线作为,进一步提振人大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努力实现与政府各部门的互促共进。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加强对苏木镇人大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全旗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春风催人奋进,绿色乌审美丽富饶的发展前景令人向往。让我们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旗人民,坚定信心、凝心聚力,为推进改革创新、走进前列,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合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