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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审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旗政协2018年提案工作意见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乌审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旗政协2018年提案工作意见的报告

 

——在政协乌审旗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8年3月21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乌审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政协提案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2018年,旗政协提案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提案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切实强化学习培训

    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意见》和即将新修订出台的《政协章程》为主,充分认识政协提案工作是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一条重要渠道,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二是要加强对新一届政协委员的政治理论培训和提案知识的培训,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外出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新一届委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委员综合素质。引导委员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精于观察,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精品提案三个意识,从党政重视、群众关心、自身擅长的问题思考撰写提案的方向和重点,切实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水平,为旗委、政府提出前瞻性、创新性的意见建议。三是不断拓宽政协委员知情民政渠道,通过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外出考察、情况通报、党政信息互通等方式多举措拓展委员活动,充分为委员搭建好知情民政平台,让政协委员熟悉政情,了解民情,真正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使委员的意见建议既有专业深度,又有社会广度。

    二、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进一步建立健全提案审查制度,除政协提案委外,邀请旗党政两办和部分政协委员参与到提案审查工作中来,严格审查程序,严控立案标准,切实保障提案质量;对达不到立案标准的采取并案、转建议案、撤案、转为来信和社情民意等方式处理。并切实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协调,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政协提案工作应与调研、考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好团体、政协界别和专委会提案的作用。要积极引导委员围绕中心,准确选题,深入调研,多提精品提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不断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和方法,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实效。广大政协委员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委员会要密切同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注重加强与提案者沟通,使“提”“办”双方形成良性互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民主监督机制,将协商与监督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始终,加大提案办理评价工作力度,力争实现提案办理评价“全覆盖”。

    三、狠抓提案落办力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好提案办理协商制度,抓好《旗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协商民主精神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在提案提出、审查立案、交办、经办、督办、办复、质量评价、考核评选等工作环节,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衔接严密、运转协调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开展提案督办工作,由政协提案委牵头,联合党政督查室,在承办单位中不定期进行提案落办督查工作。三是继续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旗实绩考核范畴。四是开展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委员撰写提案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提案的导向示范作用。五是完善乌审旗政协门户网站中提案办理管理系统,方便政协委员更加高效工作。

四、强化提案服务意识

切实把委员作为主体来服务,主动做好委员撰写和提交提案的知情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主动为“提”“办”双方开展协商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推动重点提案县级领导包抓制度,集聚提案办理合力,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自身优势,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在推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提案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让我们在中共乌审旗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锐意进取,努力创造出乌审政协提案工作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