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88号)要求,在2017年度全旗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2017年,乌审旗财政局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制定了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网站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加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认真落实工作目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及时与旗直相关部门沟通,认真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乌审财政”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公开我局办公电话、邮箱地址,宣传财经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并提供业务办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了解我局管理范围和法定权限与职责,方便群众联系和办事。及时公开单位职能职责、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热点问题,及时在财政厅、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09条,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实现全部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渠道发布各类政策性文件、通知、公告类文件,方便企业、单位、社会人员联系或办事。二是利用、微博、“乌审财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动态类信息,积极宣传财政工作。三是通过财政厅、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通过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群众。在做好信息公开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微信平台建设。突出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之处,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不断提高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乌审旗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